为了加强宗教院校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宗教院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,12月18日,法门寺佛学院举行《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办法》《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》专题学习。
省佛教协会副会长、法门寺佛学院宽严院长主持学习并作动员讲话。邀请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干部奚博通、张茵分别做了《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办法》和《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》的专题领学。
宽严院长强调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两个办法,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,以确保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执行。通过学习和落实新办法,学院将进一步规范学衔授予前期准备工作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提升学院教育管理的规范化水平。
此次专题学习不仅明确了开展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、职称评审工作的主体和各相关方职责,更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宗教院校教师队伍建设、规范学衔授予工作,对于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,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,深入贯彻落实《宗教事务条例》与《宗教院校管理办法》,为宗教院校规范化管理与教学贡献积极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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