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嵩为人生活简朴,安贫乐道,“所居一室,萧然无长物”。平时,他闭门著书,撰有《传法正宗记》(九卷)等书上呈宋仁宗。仁宗阅后,赐号“明教大师”,并诏传法院编入藏经流通。他于宋神宗熙宁五年(1072)去世,终年六十六岁。
契嵩生前对禅宗的最大贡献,是他为禅门定祖。为此,他写了三本书,除上述《传法正宗记》之外,还撰有《传法正宗定祖图》和《传法正宗论》。陈舜俞撰《镡津明教大师行业记》中说:“仲灵之作是书(《传法正宗记》等),慨禅门之陵迟,因大考经典,以佛后摩诃迦叶独得大法眼藏为初祖,推而下之,至于达摩为二十八祖,皆密相付嘱,不立文字,谓之教外别传者”。这就是说,禅门的传法,可以一代一代地上溯到迦叶。佛传迦叶,是以心传心,代代相传,到第二十八代是菩提达摩,史称西天(印度)二十八祖。达摩来华之后,为中国的饿出祖,又代代相传,到慧能为了中国的第六祖。六祖以后,不再单传。正如契嵩在《传法正宗记》卷七《正宗分家略传上(并序)》中说:“正宗至第六祖大鉴禅师(慧能),其法益广,师、弟子不复一一相传,故后世得各以为家......”。契嵩写这本书的目的,说明教外别传的禅宗,是有来历的。此书一出,数百年来,即成定论。
契嵩为对抗社会上一股排佛尊孔的逆流,他运用自己的渊博知识,曾著《原教》、《孝论》等十余篇论文,说明儒释之道是可以贯通的。
契嵩是宋代的著名文僧,著有《嘉祐集》、《治平集》“凡百余卷,总六十有余万言”。他死后,有《镡津文集》十九卷行世。他的才华,名振海内。连排佛文豪欧阳修看了他的文章,也赞叹道:“不意僧中有此郎”。契嵩《镡津文集》的主要分类为《辅教编》、《皇极论》、《论原》、《书》、《书启状》、《叙》、《志记铭碑》、《碑记铭表辞》、《非韩》、《古律诗》、《唱和诗》、《附录》等。
在契嵩看来,佛家和儒家的主张是一致的。他将佛家的五戒与儒家的五常相提并论。他说:“人乘者,五戒之谓也...以儒校之,则与其所谓五常仁义者,异号而一体耳”。其他如论孝、论心、性、情,论命、赞中庸等,都是佛儒并论、合二为一的说法。可以说他是宋代有代表性的佛儒一致论者。
佛儒一致论,不自契嵩始,例如略早于他的天台宗山外派的智圆,就是主张佛儒并重的人物之一。既然并重,当然两者之间,必有相通之处。这是当时佛儒思想合流的一种趋势。佛家认为佛儒可以一致,而儒家也吸收佛家的思想而形成了一派理学,这是尽人皆知的历史事实。所以契嵩的佛儒一致的观点,是有其时代背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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