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,原为道士还俗当上太史令的傅奕,向唐高祖李渊奏请废除佛教的十一条,其中大意是说:“释经诞妄,言妖事隐,损国破家,未闻益世。请胡佛邪教退还天竺,凡是沙门,放归桑梓,则国家昌大,李、孔之教行焉”由于傅奕得到李渊的信任,无人能敢提出不同意见。但是事关重大,李渊未即采纳。他为了慎重起见,便下了一道诏书,提出问题,征求民间的意见。诏书中说:“弃父母之须发,去君臣之章服,利在何间之中?益在何情之外?损益二宜,请动妙释”。法琳对傅奕上奏废佛之议感到极大的愤慨。他按照李渊征求意见诏书中所提出的问题,作了答复。他首先说明佛教的宗旨是为了生死,求涅磐。接着他说:“弘善以报四恩,立德以资三有,此其利益也。毁形以成其志,故弃须发美容;变俗以会其通,故去君臣华服。虽形阙奉亲,而内怀其孝,礼乖事主,而心戢其恩。泽被怨亲以成大,福沾幽显岂拘小违!上智之人依佛语故为益,下凡之类亏圣教故为损。惩恶则滥者自新,进善则通人感化”。法琳对诏书中所异间题的答复,很有力量,因此傅奕的废佛奏议,李渊未予施行。但是傅奕不甘心,他又写更多的《表状》向社会公开发表,其中使用了“秃丁”、“胡鬼”之类咒骂的语言,企图鼓动社会人士起来反对佛教。道宣说当时“佛日翳而不明,僧威阻而无势”。教界有些人写文章,引经据典针对傅奕的言论进行反驳。但是法琳认为佛家的经典,正是傅奕所反对的,用他所反对的经典去反驳他,没有力量,不起作用。应当用傅奕所信仰的庄周孔李的言论去反驳才起作用。于幂他就著《破邪论》,其中讲了一些道理之后,指责傅奕“所述酷毒秽词,并天地之所不奋人伦之所同弃......”此《论》广出,受到普遍欢迎。许多人家珍藏一本。傅奕的废佛之议,就此搁置起来了。武德九年(公元626年)李渊下诏排佛,但非全废。他准在京城帐安)只留三寺千僧,其余各地的寺僧,一律废除,寺院赐给王公,勒令僧尼回家。正在此千钧一发之际,同年六月,李渊退位,太宗李世民登极,普赫天齐下,佛教亦因得以像复旧观。
傅奕诋毁佛教,实际是一场佛道之争。早在武德初年(公元618年),就有道士李仲卿、刘进喜等著文毁佛,法琳曾著《辩正论》(八卷)反驳之。武德九年李渊下诏废佛,如果不是他退位,很可能是佛教历史上的第三次法难。他在位期间,一再偏听道士出身的傅奕等人的谗言,贬斥佛教。唐太宗可能是为他的父亲悔罪,当了皇帝之后,就舍旧宅太和宫,为他的父亲改建成龙田寺,诸法琳任寺主。
法琳曾参与初唐的译经事业,其时有波罗颇迦罗蜜多罗三藏翻译《宝星陀罗尼经》和《般若灯论》等,法琳曾任笔受,并为《宝星陀罗尼经》作《序》。真观七年(公元633年),又著有《齐物论》。
唐贞观十一年(公元367年),太宗李世民尊老子李耳为始祖。安排佛道两教次第时,将道士和女冠排在僧尼之前,法琳曾为此抗争,但无结果。由于他的抗争,又引起了道教徒的不满,贞观十三年(公无639年),有秦世英者,密告法琳的《辩正论》诽谤皇祖(李耳),有犯上之罪;太宗李世民听了怒不可遏,立即下诏沙汰僧尼,并逮捕法琳,邢部尚书刘德成等审讯他,而他则理直气壮,不认为自己有错。后来唐太宗李世民亲自审问,他亦据埋答辩,使得太宗亦无法治他的罪。于是就在他的《辩正论》中“有念观音者,临刃不伤”,太宗令他念观音七天广如无灵验,就处死。七天之后,死期巳到,由于他能言善辩,太宗终于未杀他,但是不准他继续住在京城广命他迁移益都(今四川成都)僧寺。皇命难违,法琳只好离开长安广行至百牢关(在今陕西沔县西南)菩提寺,因病去世,终年六十九岁。
关于法琳的著述,上文已经提到了几种。此外,与法琳同时的彦琼,曾经收集过他的遗著,并编辑整理,其中包括《诗赋》、《碑志》、《赞颂》、《箴诫》、《记传》、《启论》、《三教系谱》、《释老宗源》等,共三十卷。《续高僧传》卷二十四《法琳传》亦说他有著作“三十余卷”。可惜他的著作,绝大多数皆已遗失。
法琳为了佛教的利益,参与佛道之争。他能盲善辩,勇敢机智,堪称楚一位忠诚的佛教卫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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